一名將於3個月後年屆60歲的市民申請法援,擬就政府將申領長者綜援年齡由60歲收緊至65歲,提出司法覆核。
他表示,目前正領取單身綜援,曾因身體狀況未能工作,申領傷殘津貼。在新政策實施後,所領取的綜援額僅2000多元,不足以維持生活,批評政府向長者福利開刀,亦沒有諮詢公眾,令60至64歲人士無所適從。
協助申請人的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吳衛東指出,政策違反《基本法》第36條及《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損害港人福利權,強調無論勝算如何,亦會提出司法覆核,亦不排除申請暫緩令。
2019年1月14日 時事脈搏
一名將於3個月後年屆60歲的市民申請法援,擬就政府將申領長者綜援年齡由60歲收緊至65歲,提出司法覆核。
他表示,目前正領取單身綜援,曾因身體狀況未能工作,申領傷殘津貼。在新政策實施後,所領取的綜援額僅2000多元,不足以維持生活,批評政府向長者福利開刀,亦沒有諮詢公眾,令60至64歲人士無所適從。
協助申請人的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吳衛東指出,政策違反《基本法》第36條及《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損害港人福利權,強調無論勝算如何,亦會提出司法覆核,亦不排除申請暫緩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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