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討論提升海上安全的建議措施。運輸及房屋局副秘書長李頌恩表示,局方建議修例,規定所有本地船隻須配備最高可運載人數的救生衣,包括成人及兒童,而運載超過12名乘客的商用船隻,亦須配備指定數目的嬰兒救生衣。
李頌恩指出,由於業界認為難以預計每次船程的成人及兒童乘客數目,海事處已委託理工大學,成功研發一款成人和兒童都適用的「兩用救生衣」,預料每件成本135至180元。政府計劃推出資助計劃,協助業界更換救生衣,至於仍然可用的舊救生衣,業界會考慮轉贈相關團體或海外機構,以免造成浪費。
另外,有關大型海上活動舉行期間的安全措施,例如煙花滙演,李頌恩指出,局方建議將現時的行政措施改為強制措施,要求兒童要全程穿上合適的救生衣,陪同的成人有責任確保兒童符合規定,船長亦要備存乘客及船員的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