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份審計報告檢視警務處行動裝備採購工作,報告指警方2016至17年合共動用5.12億元採購行動裝備,包括通訊系統、車輛、船隻、制服等,審計署認為這些採購工作有可改善之處。
報告指警方在2016年採購129輛大型警察客貨車,其中5輛由於質量問題被拒收,已收貨部分車輛又出現問題,結果全部124輛已交付的車輛須修整。審計署認為收檢部門應加強實地驗收測試。
審計報告指,在2009和2010年間生產的部分警方野戰皮靴,由於存放過久令黏合劑老化,導致鞋底容易鬆脫。審計署認為,警務處需改善庫存管理避免長期貯存,防止同類問題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