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局行政總監韋志成在網誌表示,政府和市建局藉着推廣樓宇復修資助計劃,鼓勵仍未組織法團的樓宇,先行組織法團,以便以法團名義參與計劃。
他續稱,若有關業主於申請期內,未能完成成立法團的所需程序及召開業主大會通過申請資助計劃,局方亦作彈性處理,容許他們在截止申請前先行提交申請,並於在明年4月底前,補回申請資助計劃的所需文件,包括業主大會通過申請資助計劃的議決及法團註冊證書等。
至於其他未有成立法團的樓宇,特別是針對「三無」大廈,市建局早前亦已委聘法律顧問,協助有關業主查閱其樓宇公契,了解在沒有成立法團的情況下,業主可否根據大廈公契條款,容許業主憑藉業主大會通過有效決議為樓宇公用地方進行維修及改善工程。
韋志成指出,除了樓宇復修,市建局正與發展局及機電工程署,積極籌備「優化升降機資助計劃」的執行細節,預計在明年3月底接受首輪申請。由於升降機屬於樓宇公用設施之一,樓宇法團日後在籌組升降機定期維修保養工作,同樣擔當着重要的角色,包括協調業主盡快商議和通過決議參與計劃,及跟進之後的申請工作和籌組工程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