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中大法律博士畢業生涉以假文件報讀PCLL及求職律師樓,被香港律師會揭發,早前承認5項控罪,在區域法院判囚9個月。
案情指,29歲被告張家玲在港大修讀比較文學及政治與公共行政雙學位本科課程,再以優異成績入讀中大法律博士學位課程。及後以假成績表入讀香港大學法學專業證書課程(PCLL),因不堪課程壓力退學,再以虛假的PCLL成績表申請實習律師工作。
辯方求情指,被告犯案時年紀尚小,又因為家庭經濟壓力,令她認為要投身法律行業才可養家,懇請法官按感化官建議,判被告社會服務令。
法官胡雅文表示理解和同情被告遭遇,但認為非犯案藉口,指被告犯案時24歲年紀不輕,卻選擇以不誠實行為騙取實習律師薪金,社會服務令不足以反映案件嚴重性,最終判囚9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