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今日落案起訴前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副秘書長馮永業,以及港聯直升機、港聯航空及/或港聯直升機(香港)時任董事兼股東陳婉玉,就一宗互換物業交易案,涉嫌貪污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兩名被告將於下周二(4日)到東區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55歲的馮永業被控兩項罪名,包括一項公職人員接受利益及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62歲的陳婉玉被控一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名。
案發時,馮永業為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副秘書長及該局航空組主管,其中一項控罪指馮永業涉嫌約於2004年9月28日,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從陳婉玉接受51萬元,作為傾向於或保持傾向於優待她及或由她控制或與她有關連的3間公司的報酬。
控罪亦指出,馮永業涉嫌於2004年9月28日至2006年7月9日期間,於履行其公職過程中或在與公職有關的事務上,在無合理辯解或理由而故意作出不當行為。於2004年9月28日接受陳婉玉該筆51萬元的款項,作為他購買香港羅便臣道一個物業的臨時訂金。
另外,馮永業向政府隱瞞或沒有向政府申報或披露,他於當日接受陳婉玉該筆51萬元的款項;沒有就處理和審批由陳婉玉控制或與她有關連的3間公司所作出的各項申請申報利益衝突,以及沒有迴避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