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農業農村部和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聯合發布《關於加強食用植物油標識管理的公告》。公告強調,轉基因食用植物油應當按照規定在標籤、說明書上顯著標示。
公告稱,對中國未批准進口用作加工原料且未批准在國內商業化種植,市場上並不存在該種轉基因作物及其加工品的,食用植物油標籤、說明書不得標註「非轉基因」字樣。
公告要求,食用植物油標籤、說明書不得含有虛假內容,生產經營者對其提供的標籤、說明書內容負責。
食用植物油的名稱應當反映食用植物油的真實屬性。單一品種食用植物油應當使用該種食用植物油的規範名稱,不得摻有其他品種油脂。採用兩種或兩種以上食用植物油調配制成的食用油脂,產品名稱應當依據有關規定,標註為「食用植物調和油」,並在標籤上註明各種食用植物油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