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前總理納吉被拘捕之後,今早出庭應訊,被控3項刑事違反信託罪及1項以權謀私罪,納吉否認全部4項控罪,獲准以100萬令吉及2名人事擔保候審,期間需交出旅遊證件。
納吉今早在大批軍警護送下,進入地方法院,他的妻子由律師代表出席,納吉的子女及女婿均有到庭旁聽。法官指,納吉涉嫌在2014年12月至2015年3月濫權,將一馬發展基金內約1000萬美元,轉移到私人銀行戶口,案件會移交高等法院審理,一旦罪名成立,每項罪名最高可判監20年。
反貪機構經過近2個月的調查後,昨日下午在納吉的寓所將其拘捕,帶回委員會總部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