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被捕的民政事務局前局長何志平,第3次向紐約法庭提出保釋申請,法官決定兩星期後再訊,何志平需要繼續還押。
何志平因涉嫌行賄及洗黑錢,去年11月在紐約被捕,一直扣押至今。何志平的律師早前向紐約法庭提交文件,第3次申請保釋,提出以何志平的母親及兄弟,在香港兩個總值合共400萬美元的物業作抵押。
法官不否定何志平獲准保釋的可能,但認為案件涉及複雜問題,包括無法衡量何志平一方提出,用作抵押的香港物業是否值得信納,要求控辯雙方就保釋問題,提供更全面資料,將聆訊押後至本月17日繼續。
另外,控方在早一日致函法庭指,何志平的律師費是由涉案能源公司支付,質疑有利益衝突嫌疑,法官要求辯方提供證據,再決定何志平是否需要換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