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今年2月中在粉嶺公路追截可疑私家車期間發生車禍,警方被指用市民車輛做「路障」,並向受傷司機發出擬檢控通知書。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代其中受害者黃先生發出新聞稿回應稱,希望警方清楚交代是次事件,承認責任及日後同類事件處理手法,並希望獲得賠償。
對於警務處處長盧偉聰表示,這是按既定程序,他稱,此無釋除疑慮,且極之反感,因為警察在他心目中是維持正義和公正執法,警方查都沒查便亂告。
問及在「人肉路障」事件上,人身及車輛損失多少,他稱,身體狀況暫沒有問題,車輛經公證行證實全面損失,計及其他損失大約20萬元,如果再買車,保險方面因為無保險公司接受投保,暫時無法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