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新政梁頌恆、游蕙禎與3名議員助理及義工,於前年11月企圖闖入立法會會議室,被控參與非法集結及交替的企圖強行進入罪,各人早前被裁定表面證供成立,案件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續審,首先由梁頌恆進行自辯。
梁頌恆在庭上表示,前年11月2日當日嘗試進入會議室1號時,保安姿態強硬,感受到一鼓力量將他彈後兩三步,而很多傳媒在他後方湧向前。
梁頌恆指出,保安人員阻礙議員進入會議廳是違法,但無想過他們會阻攔他,他們的行為超出他預期。他否認跟隨節拍衝擊,只是被夾在中間,在事件中後段因為前方壓迫而感到作嘔及無力。他又否認自己主動壓向保安員,強調是有力量推向他。
他續稱,曾一度捉住會議室側門的門框,嘗試跨越保安人鏈,但由於腳部有太多力量纏住,令他不能跳起,因此未能進入。辯方律師其後在庭上播放資料片段,證實梁頌恆的作供。
對於控方提出,梁頌恆心知肚明,保安員在他們第一次進入一樓會議廳時,將他們帶走,已經是想阻止他們的行為,包括宣誓的行為。辯方代表律師則反駁,指早前出庭作證的保安證供顯示,當日保安只是為了執行職務,並非想阻止議員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