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

2023年12月1日 中國財經

內地修訂理財通細則 包括降低准入門檻等

為更好發揮「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作用,人民銀行等發布《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實施細則(修訂稿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修訂內容包括降低業務准入門檻,擴大試點範圍,優化辦理流程等。

進一步提高投資者參與業務試點的便利性。一是降低投資者准入門檻。「南向通」業務的內地投資者參與門檻從連續繳納社保或個人所得稅「滿5年」降低為「滿2年」。同時,增加「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於40萬元」作為家庭金融資產准入備選條件之一。二是適當提高投資者個人額度。將單個投資者的投資額度從100萬元(人民幣‧下同)提高到300萬元。如個人同時通過銀行和證券公司參與試點的,兩種渠道分別各有150萬元額度。

多方位擴大「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範圍。一是擴大參與機構範圍。增加證券公司參與試點,並明確其參與方式及相關業務安排。二是擴大合資格產品範圍。在「北向通」投資產品範圍中,增加內地銷售銀行的人民幣存款產品。同時,將R1至R3風險等級公募證券投資基金範圍拓展為R1至R4風險等級公募證券投資基金,不包括商品期貨基金。

優化明確「跨境理財通」業務辦理流程。一是細化跨境宣傳銷售指引。新增境內銷售機構、境內合作機構可進行的跨境宣傳銷售行為。二是明確試點退出機制。明確試點業務退出機制。

回上

信報簡介 | 服務條款 | 私隱條款 | 免責聲明 | 廣告查詢 | 加入信報 | 聯絡信報

股票及指數資料由財經智珠網有限公司提供。期貨指數資料由天滙財經有限公司提供。外滙及黃金報價由路透社提供。

本網站的內容概不構成任何投資意見,本網站內容亦並非就任何個別投資者的特定投資目標、財務狀況及個別需要而編製。投資者不應只按本網站內容進行投資。在作出任何投資決定前,投資者應考慮產品的特點、其本身的投資目標、可承受的風險程度及其他因素,並適當地尋求獨立的財務及專業意見。本網站及其資訊供應商竭力提供準確而可靠的資料,但並不保證資料絕對無誤,資料如有錯漏而令閣下蒙受損失,本公司概不負責。

You are currently at: www.hkej.com
Skip This 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