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財政部、海關總署和稅務總局宣布,對部分成品油徵收進口環節消費稅,並自今年6月12日起執行。
公告顯示,對歸入稅則號列27075000,且200攝氏度以下時蒸餾出的芳烴以體積計小於95%的進口產品,視同石腦油按1.52元人民幣/升的單位稅額徵收進口環節消費稅。
對歸入稅則號列27079990、27101299的進口產品,視同石腦油按1.52元/升的單位稅額徵收進口環節消費稅。
對歸入稅則號列27150000,且440攝氏度以下時蒸餾出的礦物油以體積計大於5%的進口產品,視同燃料油按1.2元/升的單位稅額徵收進口環節消費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