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及深圳證交所就債券交易規則及配套指引公開徵求意見,主要優化在於建立健全債券交易參與人制度,建立債券做市商制度,推進交易機制創新,並防範債券交易風險,至5月21日向市場進行為期三周的公開徵求意見。
刊登在滬深交易所的《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債券交易規則》及有關債券交易參與人管理、通用質押式回購、債券做市業務的配套適用指引內容包括債券市場參與主體、債券交易一般規定、債券交易方式、交易訊息、交易行為監督等。
深交所則稱,下一步,將根據市場各方的反饋意見進一步完善交易規則,並推動現有規則銜接修訂。此外,深交所還將制定債券交易業務指南,對業務流程和操作細節進行明確規範。
深交所已同步規劃交易系統建設,後續將協同市場各方,周密計劃並嚴格執行相關工作方案,做細做實各項具體工作,有序推動市場技術改造準備,爭取實現規則和系統的同步就緒。
深交所表示,《債券交易規則》對現券交易機制優化安排包括豐富債券交易方式,新增詢價成交、競買成交交易方式, 還提升債券交易結算靈活性、規範債券交易申報要素、調整債券交易計價方式、調整交易價格管理方式等。
上交所亦指出,為便利境內外投資者參與上交所債券投資和交易,上交所擬根據交易所債券市場特點,借鑑境內外債券市場的做法,優化債券交易方式。新增競買成交方式,將競買成交分為單一主體中標、多主體中標,其中,多主體中標包括單一價格中標和多重價格中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