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正式發布《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綜合改革試點首批授權事項清單》,共有六大類40條,其中要素市場化配置方面13條,包括推進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落地,建立新三板掛牌公司轉板上市機制;推出深市股票股指期貨;開展創新企業境內發行股票或存託憑證(CDR)試點,完善創新企業境內發行上市制度等。
科技創新體制方面,當中包括允許有境外國際通行職業資格的金融、稅務、建築、規劃等人才提供專業服務,放寬境外人員參加職業資格考試的限制,但不包括醫療衞生人員。
對外開放方面,中央支持深圳國際仲裁機構建設國際投資聯合仲裁中心,完善國際法律服務和協作機制。城市空間治理方面,支持深圳進一步提升機場容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