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銀行公布,經相關監管機構批准,包商銀行擬將相關業務、資產及負債,分別轉讓至蒙商銀行和徽商銀行(03698);同時,蒙商銀行已於今日完成工商登記,依法設立。
包商銀行客戶原有業務劃分的總體原則為,包商銀行總行及內蒙古自治區內各分支機構的相關業務,由蒙商銀行承接,內蒙古自治區外各分支機構的相關業務由徽商銀行承接。
公告顯示,包商銀行個人理財產品和對公理財產品均由蒙商銀行承接;包商銀行的股權投資由蒙商銀行承接,後者履行對包銀投資消費金融公司等金融機構的投資者責任,以及包銀所發起村鎮銀行的主發起行責任。
公告強調,包商銀行債權人持有的未由存款保險基金提供保障的債權,不在是次承接範圍內,仍保留在包商銀行。
徽商銀行早前披露蒙商銀行股東細節,其中內蒙古財政和國有企業合計持股佔比增至52.5%,存款保險基金持有份額則略降至27.5%,徽商銀行持股15%,建設銀行(00939)旗下建信投資持股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