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從事間諜活動的中國創新投資(01217)執行董事、主席兼行政總裁向心及其妻龔青,就被台北地檢署限制出境提出上訴,遭台北地院法官駁回。
他們上月要求法院撤銷兩人的出境限制。向心指出,他需要返回香港執行公司業務,以避免公司或股東損失。龔青則稱,有返港就醫的需要。
法院裁決稱,依照案件目前偵查進度,還有很多事證有待持續調查釐清,且向心夫婦二人持有香港護照、居住於香港,在台灣沒有固定住居,所涉的國安法發展組織罪為7年以上重罪,有相當理由認定二人有能力、且有高度可能及動機於出境後滯留海外,檢方限制二人出境並無過當。
法官又認為,現今通訊科技發達,向心在台灣境內未被限制通訊及行動自由,可以透過影音通訊或委託他人代為處理公司事務,又指龔青曾在台灣接受醫學美容,對台灣生活及醫療環境應已相當熟悉,因此駁回兩人上訴。
自稱是中國間諜的男子王立強去年接受澳洲媒體訪問時,指控向心同樣從事間諜活動,結果向心夫婦去年11月在台灣桃園機場出境時,被當局截停,要求協助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