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銀行公布,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對河北省、浙江省、深圳市人民銀行分支機構,相關銀行業金融機構提出開展大額現金管理試點工作的原則要求,明確試點任務、保障措施和實施計劃。
人行發布徵求意見稿稱,試點為期2年,分地區分階段實施。首先,在河北全面規範商業銀行大額現金業務。待河北試點穩定開展後,在浙江省、深圳市推廣全面規範商業銀行大額現金業務試點內容,並在浙江探索躉售零售、房地產銷售、建築、汽車銷售行業企業大額取現及用現額度管理,在深圳探索強化對私賬戶大額用現管理、加強大額現金出入境及香港地區人民幣現金業務情況監測,選擇適宜地市探索推動個人收入報告措施。
人行表示,試點不會影響企業和社會公眾正常合理用現,但不排除試點初期出現個別地區、時點現金提取增多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