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菏澤市住建局在網站刊登取消限制二手住房轉讓期限規定的情況說明,指當局了防止商品住房價格出現大的波動,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經過認真調查和評估,決定取消已出台的限制新購和二手住房轉讓期限規定。
通告指出,自去年11月份,菏澤限制新購和二手住房轉讓期限有關規定出台後,有不少準備購買存量住房的市民,特別是棚改貨幣化補償的市民,因不能辦理過戶而無法購買合適的存量住房,要求取消限制轉讓期限規定的願望十分迫切。
通告又指,近年來受轉讓期限規定的影響,菏澤市二手房交易價格出現按年增長較快的勢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