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發表署名文章指,給比特幣(Bitcoin)「降溫」很有必要,又指面對眼下所謂的投資熱,一定要多一份冷靜。
文章指,比特幣雖然帶個「幣」字,卻不是流通貨幣,目前還沒有任何國家把它當作法定貨幣。實質上,比特幣仍然只是一種虛擬商品,並且是一種投資風險特別高的虛擬商品。各類所謂「幣」的交易平台在中國並無合法設立的依據,瘋狂的比特幣更是成為各種非法金融活動的重災區。
文章又指,去年9月,人民銀行等7部委採取措施,要求虛擬貨幣交易所徹底關停其在中國的所有交易活動,此後仍有一些人轉向境外平台網站繼續參與虛擬貨幣交易。同時,境內有部分機構或個人還在組織開展所謂的幣幣交易和場外交易,並配之以做市商、擔保商等服務,實質上還是屬於虛擬貨幣交易場所,與現行政策規定明顯不符。
該文章認為,投資者需要主動強化風險意識,時刻保持理性,遠離各類非法金融活動;企業方面,任何創新都要以合法合規為前提,只有踏踏實實搞研究,專注主業或技術本身,用產品說話,才是企業長久發展的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