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券時報報道,為防止股權質押風險蔓延,湖北、四川、安徽、河南等多地證監局,近日通過口頭和郵件等形式,對轄區上市公司大股東股權質押進行風險排查及處置工作。
本次風險排查主要集中在股東質押比例較高的上市公司,內容也比較詳細,包括大股東名稱、股權質押交易形式、質押對手、質押數量、質押率、預警履約保障價格、最低履約保障價格等,並關注上市公司的質押風險處理預案。
其中,有區域證監局要求轄區內上市公司,於5個工作日內報告股權質押基本情況,並對存在補倉或平倉風險的公司,應在5個工作日內報告上市公司風險處置預案及大股東風險應對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