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早前引用《港區國安法》,凍結壹傳媒(00282)創辦人黎智英所持有壹傳媒股份及3間公司財產。壹傳媒公布,收到國家安全處的信函,確認黎智英不得直接或間接行使其所持公司任何股份的投票權,惟獲得保安局局長授予的許可除外。
公司表示,由於黎智英為公司股東而非公司董事會成員,預期禁止行使其所持公司任何股份的投票權,不會對公司的營運及財務表現產生任何影響。
根據公司可獲得的資料,黎智英擁有或被視為擁有公司約71.26%股權,公司剩餘股份的持有人仍可繼續在公司股東大會上行使各自的投票權,因此公司預期股東大會及決議案將繼續根據公司組織章程細則及香港適用規則及法律妥善召開及表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