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交所上市委員會譴責高富集團控股(00263)及該公司數名現任或前任執行董事,違反《上市規則》及《董事承諾》。
上市委員會指出,是次紀律行動涉及高富集團未能配合上市部的調查,提供被調查交易的相關百分比率。聯交所因為調查涉嫌違反《上市規則》事件而合理需要若干資料或解釋,上市公司必須盡快提供相關資料或解釋以配合調查。
委員會亦稱,上述個案的決定突顯上市公司董事必須恰當考量公司所擬進行交易的條款,確保交易達到預期的目的和投資結構;董事若同時是上市發行人及其附屬公司的董事,必須積極關注附屬公司的事務。
一旦附屬公司業務或營運出現任何事件可能影響到上市發行人的財務狀況,必須及時通知上市發行人的董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