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

2017年5月24日

藍慕仁(Mark Lanning) 理財方案

美國投資移民簽證面臨改革

美國移民簽證計劃EB-5改革近日備受關注。美國國會於1990年推出EB-5計劃,為向新公司投資超過100萬美元外國人士,提供有條件居留和後續的合法永久居留權(「綠卡」),但新公司須創造10個新職位或以上。其後,美國國會進一步將計劃延伸,通過臨時性的區域中心試點計劃,容許通過向區域中心注資,從而間接地創造就業,以達到創造就業的要求。兩種投資方式對高失業率和偏遠地區──即目標就業區(Targeted Employment Area或TEA)的投資要求為50萬美元。

相關投資要求於過去25年都沒有改變,惟最近要求改革的呼聲愈來愈高。美國國土安全部就新EB-5方案的諮詢於4月中已結束,建議的變動包括將最低投資額由100萬美元提高至180萬美元, TEA的投資額則由50萬美元提高至135萬美元;而方案亦將分配TEA的權利交予國土安全部。由於多數相關的投資機會並不在TEA,此舉將提高大部分位於市區的區域中心的投資金額要求。

EB-5方案前途未卜

區域中心試點計劃是一個臨時計劃,需要定期得到國會的重新授權。美國總統特朗普於5月5日簽署的綜合法案獲參眾兩院通過,將提供資金令EB-5區域中心移民方案得以延續至今年9月30日。

正認真考慮EB-5簽證的投資者,應在投資最低額度可能被調高前盡快申請。若然EB-5計劃被淘汰,在計劃結束前提交申請的人士將按照原計劃處理,任何規則上的變動亦不影響正待審批的個案。

移民簽證有其他選擇

EB-5計劃是最廣為人知的美國綠卡選項;然而,這絕非唯一選擇。美國移民簽證有兩種:移民(IV)和非移民(NIV)類別。 IV為永久性簽證或「綠卡」。獲發IV的途徑有二:家庭或就業相關。沒有合資格家庭關係的人士,須考慮以下5項就業選項其中一項:EB-1、EB-2、EB-3、EB-4和EB-5。

事實上,比EB-5簽證更快的選擇是EB-1類別。在EB-1A類別下,在特定專業方面具傑出能力的人士可直接向美國政府申請綠卡。另一選擇為EB-1C簽證,供跨國公司的主管和管理人員申請。

在臨時簽證方面,香港人通常會考慮3種NIV:H-1B、L和O簽證。H-1B為一個常見的選擇,但年度簽證額度有限;O和L簽證則沒有簽證配額,其要求亦分別與EB-1A和EB-1C相似。

總括而言,無論EB-5計劃的具體變動如何,最重要是先了解清楚所有可行的方案和全面地考慮所有因素,以作出明智的決定。

藍慕仁(Mark Lanning)

衛達仕律師事務所

涉外移民事務團隊主管

回上

信報簡介 | 服務條款 | 私隱條款 | 免責聲明 | 廣告查詢 | 加入信報 | 聯絡信報

股票及指數資料由財經智珠網有限公司提供。期貨指數資料由天滙財經有限公司提供。外滙及黃金報價由路透社提供。

本網站的內容概不構成任何投資意見,本網站內容亦並非就任何個別投資者的特定投資目標、財務狀況及個別需要而編製。投資者不應只按本網站內容進行投資。在作出任何投資決定前,投資者應考慮產品的特點、其本身的投資目標、可承受的風險程度及其他因素,並適當地尋求獨立的財務及專業意見。本網站及其資訊供應商竭力提供準確而可靠的資料,但並不保證資料絕對無誤,資料如有錯漏而令閣下蒙受損失,本公司概不負責。

You are currently at: www.hkej.com
Skip This 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