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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18日

曹偉邦 MPF

註冊徵費勢令積金中介人數減

現時註冊強積金中介人共有逾3萬個,積金局計劃於2018年起徵收年費,公司中介人每年將需繳付6000元;個人中介人則需付700元。由於現時銷售強積金的收入微薄,坊間有人認為收費過高,措施有機會令中介人數減少,不利行業發展。

自強積金中介人規管制度於2012年11月開始實施後,任何人士必須先向積金局註冊成為強積金中介人,才能從事可能導致準/現有強積金計劃參與者,作出影響其強積金權益的決定的強積金銷售及推銷活動。當中包括為了報酬,(甲)邀請或誘使,或企圖邀請或誘使另一人作出指定的強積金決定;及(乙)向他人提供關乎指定強積金決定的意見。

當中乙部提及的「意見」,範圍頗為廣泛,包括(1)參加某個註冊計劃;(2)以僱主身份參與某個註冊計劃;(3)向某個註冊計劃供款(包括自願性供款)或投資於某個註冊計劃的某個成分基金;(4)將累算權益從某個註冊計劃轉移至另一個註冊計劃,或從某個註冊計劃的成分基金轉移至該註冊計劃的另一個成分基金;(5)將某個職業退休計劃的利益轉移至某個註冊計劃;(6)以及是否從某個註冊計劃申索累算權益或何時提出申索,以及申索的款額。

縱使規管範圍非常廣泛,但只要各位讀者並非為了報酬,在受僱工作及進行業務以外的時間,向身邊的親朋好友提供強積金意見,均不會受到強積金中介人規管制度的規管,可繼續暢所欲言。

現在強積金中介人的規管與眾多金融產品相若。除了於註冊時需通過由職業訓練局舉辦的強制性公積金計劃考試,或香港證券及投資學會舉行的強積金中介人考試,每年也需參加最少10小時的持續專業進修活動,當中兩小時必須為積金局核准的核心課題。

現今註冊的強積金中介人絕大多數屬兼職性質,他們的正職可能是保險經紀、股票經紀或銀行客戶經理。這主要歸因於銷售強積金的收入不多。他們經常是為客戶進行財務評估及計劃,以便銷售其他金融產品時,才會「順道」審視其強積金資產組合,作為增值服務的一部分。

此外,中介人一般不會向成員收取費用,收入來源主要依賴於向受託人收取提成。在收費持續面對下調壓力的情況下,提成比率難免受壓,令許多中介人認為業務已淪為雞肋。若需每年徵收註冊費,可預料不少中介人會因而放棄註冊。

不過,若最終成功取消強積金對沖,成員可轉移的資產金額便會急增一倍,行業競爭亦會因而加劇。受託人可更依賴中介人協助銷售,以爭奪市場佔有率。

曹偉邦

韋萊韜悅

投資諮詢顧問香港區總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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