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公司東主協助一對夫婦虛報入息,以透過白居二計劃買樓,今天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案件今天在東區裁判法院審理,案情指出,涉案夫婦藉白居二計劃買樓,但房委會發現二人入息超出上限,要求釐清;期後,收到的入息證明顯示,女申請人入職另一間公司,入息由原本申報的1.9萬元月薪,降至1.6萬元。
涉案夫婦最終以483萬元購入筲箕灣東旭苑一個居屋單位,但38歲廣告公司東主被揭發幫助女申請人製作假文件,把薪金「報細數」,以符合白居二計劃的入息要求。
廣告公司東主承認一項作出虛假陳述罪,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涉案夫婦早前否認一項欺詐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