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8日
這個世界只要有錢的地方,就會產生爭拗。由全球首富、微軟創辦人比爾蓋茨(Bill Gates)父親威廉蓋茨(William Henry Gates II,下稱老蓋茨)【圖左】成立的高蓋茨律師事務所(K&L Gates),在2007年至2011年間被前合夥人Navin-kumar Aggarwal挪用客戶及投資者逾84億(港元.下同)巨款;其中一名女事主入稟香港高等法院,向律師行多名時任合夥人追討400萬元賠償。
原告吳秀玲(譯音,Selene Ng Sau Ling),被告包括已破產的Navin-kumar Aggarwal,以及高蓋茨律師事務所其他8名時任合夥人。
前合夥人挪用公款被判囚
案情透露,Navin-kumar Aggarwal因在澳門豪賭欠下巨債,4年間多次偽造授權書,挪用共94名客戶及投資者逾84億元巨款,當中包括多名上市公司高層,最終令他們損失逾5.7億元,Navin-kumar Aggarwal在2013年承認欺詐及洗黑錢等3項罪名,在港被判監12年。
資料顯示,現年92歲的老蓋茨,早於1964年與拍檔在美國創辦了高蓋茨律師事務所,直至1996年該律師行來港成立分支,老蓋茨則於兩年後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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