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今日上訴庭駁回郭曉群的上訴,康宏環球(01019)發言人表示,上訴庭今日的裁決,再次確認董事會主席於2017年12月股東特別大會,沒有計入據稱是郭曉群股票投票權的決定。
另外,根據高等法院高浩文法官在2020年11月13日頒下的判案書,郭曉群申請針對康宏的臨時禁制令已被否決並撤銷。因此,就郭曉群(不論是其自身或其代理的)據稱擁有的股東權利而言,目前公司(不論是由公司自身、其董事、主席及其他人員或代理等),並沒有受限於任何禁制令。
接連的法庭裁決,包括高等法院於11月13日及上訴庭於今日的裁決,充分顯示現時康宏董事會行事的合理性及法理性。公司會一如以往,全力保障合法持份者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