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00388)公布,將修訂《上市規則》,合資格的飛機租賃活動可獲豁免,包括與飛機營運商進行的飛機租賃交易及飛機購置或出售,毋須遵守須予公布交易的規定,惟須符合若干準則及條件,新修訂將於10月15日生效。
《上市規則》的修訂包括,合資格飛機出租商的定義,指活躍從事與飛機營運商進行飛機租賃交易作為主營業務,及符合以下準則的上市發行人。發行人最近期刊發的年報或其招股章程,須清楚披露飛機租賃是其現有並持續經營的主營業務;在發行人最近期刊發的財務報表內,飛機租賃是一個分開及持續經營的分部;整體來說,發行人的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須擁有飛機租賃業務方面的足夠經驗,而當中所依賴的個別人士須具備至少5年相關行業經驗。
港交所上市主管戴林瀚表示,新修訂的《上市規則》旨在保障股東,亦利便具備專業知識的管理人員,有效管理發行人業務,在兩者之間取得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