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與新地(00016)前聯席主席郭炳江等的世紀貪賄案,勝訴的律政司申請索取在終審法院上訴的訟費。
終院今開庭處理關雄生的訟費事宜時透露,律政司僅向郭炳江、新地前執董陳鉅源及港交所(00388)前高級副總裁關索取共568萬元的訟費,而已破產的許仕仁則毋須支付分文。
其中,關雄生須分擔總索取訟費額的10%,即56.8萬元,並須在60日內支付。
至於郭炳江及陳鉅源,律政司早前已與兩人就訟費事宜達成共識,分擔比例為50%及35%。餘下的5%訟費,律政司則無要求許仕仁支付。
四名被告在2014年底,分別被裁定一至多項罪名成立;5項罪成的許仕仁判監7年半、一項罪成的郭炳江判囚5年、各有兩項罪成的陳鉅源及關雄生,分別監禁6年及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