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透報道,周三出席美國國會聽證會的三大科技巨擘主事人表示,聯邦法例給予互聯網企業的內容免責條款,是互聯網上自由表達的關鍵所在。
美國政府擬取消,社交媒體平台對於用戶所發布的內容享有責任豁免權的《通訊規範法》(Communications Decency Act)第230條條款。
由共和黨參議員威克(Roger Wicker)擔任主席的美國國會參議院商務委員會,傳召Twitter、Facebook(fb)及谷歌(Google)母公司Alphabet的行政總裁,要求他們周三出席聽證會,就有關事宜提供證詞。
根據預先公布的證詞內容,Twitter行政總裁多爾西(Jack Dorsey)表示,沒有「免責保護盾」,將導致社交平台的溝通功能崩潰,只對大型科企有利。
fb行政總裁朱克伯格則指出,沒有相關法例,科企進行基本的仇恨內容移除工作也會擔心被控告,但他同意國會應該更新法例,確保其條款與原意配合。
Alphabet行政總裁皮采(Sundar Pichai)表示,有關條款是集團可提供內容的基礎,而集團對於內容評估的工作並不存在政治偏見。
另外,委員會內最資深民主黨參議員Maria Cantwell指,關注大型科企如何打擊本地新聞行業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