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銀集團據報漏報海外子公司的收入,涉資約939億日圓(約68.67億港元)。
共同社引述消息人士透露,軟銀被東京國稅局指,截至2015財年的4年內,漏報合共約939億日圓。漏報的是軟銀收購的海外企業於避稅港的子公司收入。據悉軟銀已修正申報額。
據了解,軟銀與過去的虧損抵消後,包括過低申報附加稅等的追繳稅款約37億日圓。
軟銀分別於2013年和2014年,收購美國電訊商Sprint和手機批發商Brightstar。消息人士表示,兩家公司均將出於項目目的支出的部分保費,計入設在稅率較低的百慕大群島的子公司,從而轉移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