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會及香港證監會公布,原則同意兩地交易所將符合條件的交易型開放式基金(下稱ETF)納入互聯互通。
港交所發布ETF納入「滬港通」及「深港通」北向及南向交易的資格準則。
其中,上交所上市及深交所上市ETF若要成為北向交易合資格證券,必須以人民幣計價,且最近6個月日均資產規模不低於15億元人民幣;須已上市不少於6個月;跟蹤的標的指數發布時間滿1年;跟蹤的標的指數中,上交所和深交所上市股票權重佔比不低於90%,且「滬股通」股票和「深股通」股票權重佔比不低於80%。
另外,跟蹤的標的指數或者其編制方案須符合以下任何一組條件,即適用於寬基股票指數(單一成份股權重不超過30%);適用於非寬基股票指數(成份股數目不低於30隻;單一成份證券權重不超過15%且前五大成份證券權重合計佔比不超過60%;權重佔比合計90%以上的成份股最近一年日均成交金額位於其所在證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的前80%)。
合資格ETF如於其後定期調整考察時符合以下任何一項條件,其將成為只供賣出的證券並被暫停買入。包括最近6個月日均資產規模低於10億元人民幣;跟蹤的標的指數中,上交所和深交所上市股票權重佔比低於85%,或者「滬股通」股票和「深股通」股票權重佔比低於70%;跟蹤的標的指數及其編制方案符合以下任何一項條件,即適用於寬基股票指數(單一成份股權重超過30%);適用於非寬基股票指數(成份股數目低於30隻;單一成份證券權重超過15%,或前五大成份證券權重合計佔比超過60%;最近一年日均成交金額位於其所在證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前80%的成份股,其權重佔比合計低於90%)。
由香港證監會主要監管的聯交所上市ETF若要成為南向交易合資格證券,必須以港元計價,且最近6個月日均資產規模不低於17億港元;須已上市不少於6個月;跟蹤的標的指數發布時間滿1年;不得為合成ETF或槓桿及反向產品;跟蹤的標的指數中,聯交所上市股票權重佔比不低於90%;跟蹤的標的指數如為恒生指數、恒生中國企業指數、恒生科技指數或恒生香港上市生物科技指數,其港股通股票權重佔比不低於70%;如為其他指數,其「港股通」股票權重佔比不低於80%;跟蹤的標的指數或者其編制方案須符合以下任何一組條件,即適用於寬基股票指數(單一成份股權重不超過30%);適用於非寬基股票指數(成份股數目不低於30隻;單一成份證券權重不超過15%且前五大成份證券權重合計佔比不超過60%;權重佔比合計90%以上的成份股最近一年日均成交金額位於其所在證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的前80%。
合資格ETF如於其後定期調整考察時符合以下任何一項條件,其將成為只供賣出的證券並被暫停買入,包括有關ETF最近6個月的日均資產規模低於12億港元;成為合成ETF或槓桿及反向產品;跟蹤的標的指數中,聯交所上市股票權重佔比低於85%;跟蹤的標的指數如為恒生指數、恒生中國企業指數、恒生科技指數及恒生香港上市生物科技指數,其港股通股票權重佔比低於65%;如為其他指數,其港股通股票權重佔比低於70%;跟蹤的標的指數及其編制方案符合以下任何一項條件,適用於寬基股票指數(單一成份股權重超過 30%);適用於非寬基股票指數(成份股數目低於30隻;單一成份證券權重超過15%,或前五大成份證券權重合計佔比超過60%;最近一年日均成交金額位於其所在證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前80%的成份股,其權重佔比合計低於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