貿發局與建銀國際聯合研究報告指出,隨着《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今年1月生效,香港的定位可為在華的東盟企業或者是中國在東盟的項目提供雙向融資平台,亦可透過加強與東盟國家交易所的合作,推廣企業來港作雙重或第二上市。
報告中的受訪者指出,在東盟地區,除了消費品及相關服務、採礦及大宗商品和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等主要行業外,一些正快速發展的新興行業,包括生物科技、高科技企業和金融科技,亦充滿發展潛力。
環境、社會和公司治理(ESG)投資因素在東南亞亦愈趨重要。受訪者認為,香港通過優化海外發行人上市機制、新設的特殊目的收購公司(SPAC)上市機制,以及為房地產投資信託企業提供的上市優惠等,將可進一步鞏固其作為東盟主要和新興行業上市首選地點的地位。
現時,已有超過80家總部設於東盟地區的企業在港交所(00388)上市,涵蓋非必需消費品、房地產和建築、資訊科技和工業業務等多個行業,總市值達到153億美元。
報告又提到,香港吸引東盟企業的有利因素包括其多元化且活躍蓬勃的金融市場、為海外投資融資項目提供高效靈活的專業服務、容易接觸到多樣化的金融及策略性投資者社群、通往大灣區以至內地的橋梁、有力的監管系統,以及與東盟鄰近時區帶來的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