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譴責中輝國際期貨,並處以罰款500萬元,因該公司在2017年5月至2018年7月期間,無遵守認識你的客戶規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規定和其他監管規定。
證監會的調查發現,中輝於關鍵時間允許26名客戶使用他們指定的客戶自設系統發出交易指示,但卻沒有對該等客戶自設系統進行充分的盡職審查。另於2018年10月前的6個月期間內,沒有對客戶經客戶自設系統登入自己的互聯網交易賬戶的程序實施雙重認證。亦識別出有8名客戶曾授權多名第三方經客戶自設系統為他們的賬戶發出交易指示。
證監會進一步發現,中輝沒有設立有效的監察系統,導致未能偵測出3個客戶賬戶在2018年1至8月期間的不尋常資金調動,以及兩個客戶賬戶在2018年3至5月期間的1052項自我配對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