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

2018年7月9日 香港財經

建銀國際金融因保薦人缺失遭罰2400萬

建銀國際金融因在2013年及2014年,擔任福建東亞水產上市申請的獨家保薦人期間,未有履行其職責,被證監會作出譴責及罰款2400萬元。

證監會指出,調查發現,建銀國際金融沒有在呈交上市申請前,對福建東亞進行所有合理的盡職審查;沒有進行妥善的客戶盡職審查,以及沒有就其盡職審查工作備存妥善的審計線索或書面紀錄。

證監會提醒保薦人,在向港交所呈交上市申請前,保薦人應已進行所有合理盡職審查,藉以透徹地認識及了解上市申請人的業務,有關上市申請人的所有資料都是完整、公平及準確地呈示。

保薦人亦必須抱着專業的懷疑態度,就擬在首次公開招股章程中披露的資料規劃和執行其盡職審查查詢,及嚴謹地評估上市申請人所提供的資料或文件,原因是保薦人理應明白擬在首次公開招股章程中,披露的資料或聲明可能因謬誤或欺詐,而存在重大的錯誤陳述。

證監會將繼續對沒有履行這些規定的保薦人採取行動。

回上

信報簡介 | 服務條款 | 私隱條款 | 免責聲明 | 廣告查詢 | 加入信報 | 聯絡信報

股票及指數資料由財經智珠網有限公司提供。期貨指數資料由天滙財經有限公司提供。外滙及黃金報價由路透社提供。

本網站的內容概不構成任何投資意見,本網站內容亦並非就任何個別投資者的特定投資目標、財務狀況及個別需要而編製。投資者不應只按本網站內容進行投資。在作出任何投資決定前,投資者應考慮產品的特點、其本身的投資目標、可承受的風險程度及其他因素,並適當地尋求獨立的財務及專業意見。本網站及其資訊供應商竭力提供準確而可靠的資料,但並不保證資料絕對無誤,資料如有錯漏而令閣下蒙受損失,本公司概不負責。

You are currently at: www.hkej.com
Skip This 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