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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24日 香港財經 國際財經

香港與芬蘭簽稅務協定 免雙重課稅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劉怡翔代表香港政府,與芬蘭駐香港總領事Jari Sinkari簽署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協定(全面性協定)。

在新簽署的全面性協定下,香港公司在芬蘭所繳納的有關稅款,將可根據本港稅例抵免香港就同一筆利潤所徵收的稅項,從而避免雙重課稅。同樣地,芬蘭公司在香港所繳的稅款,可從芬蘭就該筆收入所徵收的稅項中扣除。

此外,協定亦提供稅務寬免安排,包括芬蘭向香港居民徵收股息及特許權使用費的預扣稅稅率,將會由現時的公司為20%及個人為30%,分別降至適用於股息的5%或10%,以及適用於特許權使用費的3%。

另外,香港的航空公司如經營往來芬蘭的航線,只須就有關利潤按香港稅率繳納利得稅,毋須在芬蘭課稅。而香港居民如在芬蘭就國際航運賺取利潤,毋須在芬蘭課稅。

香港與芬蘭的全面性協定亦包含資料交換條文,讓香港可履行提升稅務透明度和打擊逃稅的國際義務。

劉怡翔指,這是香港與貿易夥伴簽訂的第40份全面性協定。香港一直重視與芬蘭的經貿聯繫,有信心協定可為兩地的貿易關係寫下新的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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