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任職公務員逾30年的環保署高級環境保護督察,去年4月在宣誓聲明的簽名欄,寫上宋朝名將岳飛遺言「天日昭昭」,結果被勒令提早退休,他向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許可希望推翻當局決定。
法官高浩文頒布書面判詞,指申請人故意透過不遵守要求來抗議,認為有關申請沒有合理爭辯之處及毫無根據,拒絕批出申請許可,下令他支付對方的訟費。
高浩文指出,申請人試圖混淆及妨礙有關要求,選擇用四字簽署來代替其簽署,又試圖在簽上四字簽署的其他文件上重寫日期來掩飾真相,其上司收到申請人糾纏不休地去信29次,亦極耐心回覆,認為事件沒有任何疏忽或不平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