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二讀住宅租金稅項扣除的條例草案。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期望,草案在立法會夏季休會前獲得通過,下一個課稅年度可以實施。
許正宇表示,措施有助減輕沒有持有住宅物業納稅人的負擔,每個課稅年度扣稅上限10萬元,不設扣除年期限制,有關物業需要為納稅人用作主要居所的地方,預計43萬人受惠,政府稅收減少33億元。
為確保措施有針對性、防止濫用、構成雙重稅務利益或用作避稅,許正宇稱,草案訂明不適用範圍,包括納稅人及同居配偶是租用單位的法定擁有人或租客是納稅人的家人等。
他稱,合資格納稅人可在今年的報稅表上,填報預計租金資料,待條例通過後,稅局會在評定下個課稅年度應繳稅項時作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