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紀委去年7月通報,前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執行局局長孟祥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受查,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孟祥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經查,孟祥背棄初心使命,喪失理想信念,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搞迷信活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長期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執法犯法,違規插手幹部選拔任用和司法活動;生活腐化墮落;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案件審判執行、工程項目承攬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孟祥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及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