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引用《預防及控制疾病(對若干人士強制檢測)規例》,要求於指定期間曾身處5個指明地方的人士接受新冠病毒核酸檢測,以及繼續賦權註冊醫生於10月30日至11月12日的14日期間內,強制任何按其臨牀判斷懷疑已染上新冠病毒病的人接受檢測。
因應早前一宗於潛伏期間曾於香港逗留的輸入個案,於10月11日上午9時至中午12時期間,曾身處大埔科進路21號逸瓏坊地下低層16號舖Market Place by Jasons的人士,需要再次進行檢測。為謹慎起見,已經完成新冠病毒病疫苗接種的人士,亦須接受上述強制檢測。
由於4間學校爆發上呼吸道感染或流感樣疾病個案,而有關疾病病徵與新冠病毒相似,為謹慎起見,青衣長發邨社區中心5樓新界婦孺福利會長發邨幼兒學校、天水圍嘉湖山莊6期-美湖居B座激活幼稚園暨幼兒園、柴灣小西灣邨瑞喜樓地下東華三院方樹福堂幼稚園,以及上水馬會道23號上水堂幼稚園,已被納入強制檢測公告。任何在本月16日至29日曾身處上述地方超過兩小時的人士,須本月31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已經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種的人士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