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聯合國人權理事會任命的4名人權專家,對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被控煽動顛覆和擔任外國代理人而被捕深表關切,敦促當局避免使用《港區國安法》,並重新考慮其適用問題。
律政司反駁指,制定《港區國安法》是合法行使國家主權及符合國際上維護國家安全的做法,香港的法律制度和法治維持堅穩,社會恢復法治和秩序,並讓香港居民可以在一個安全、平和的環境享受權利和自由。
律政司強調,所有檢控決定是基於可接納證據和適用法律,法官都是獨立公正地履行司法職務,被告享有公平審訊的權利。而基於迴避待決案件的法律原則,任何人都不應評論司法程序尚在進行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