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生效逾年,加上疫情關係,本地大型示威活動幾近絕跡,惟警方並無鬆懈,反進一步添置新武器。港島總區周末起率先進行3個月試用計劃,為衝鋒隊配備新胡椒水槍。警方強調武器屬於低殺傷力,但未有詳細透露武器規格及採購詳情。
警方周一(11日)安排傳媒到粉嶺機動部隊總部,視察「胡椒水發射器」的使用過程。當局方未有按慣例透露裝備細節,僅表示發射器由瑞士製造,而根據其外觀及規格,與傳媒早前披露、由專營自衞武器的瑞士廠商Piexon製造的JPX4 Compact 2胡椒水槍吻合。
警方周一安排相距1.5米及5米距離的射擊效果。當警員口頭示警後鳴槍,射出一劑藍色液體擊中假人,聲量響亮,而有一定重量的假人亦被射至晃動。彈藥覆蓋範圍小,兩種射程主要痕跡不大於一張A4紙,假人胸口中槍後,臉部濺上少量藍液,記者站在數米外也聞到輕微刺鼻氣味。
對於為何引入新武器,警察機動部隊訓練學校警司袁永康解釋,胡椒水發射器影響範圍細小亦易於瞄準,減低波及旁人機會,亦不受風雨影響可在室內使用。袁指自前年反修例衝突後,警方需提供更多低殺傷力武器選項迎合需要,故參考德國、瑞士、美國及日本等海外執法部門使用經驗後,去年決定購入。
警隊由周日(17日)起進行3個月試驗計劃,安排港島總區衝鋒隊前線人員配備新槍,試驗計劃明年1月15日結束。袁永康指,港島四個分區每輛衝鋒車上,已配備胡椒水發射器,每當遇上需要處理暴力人士時便會考慮使用,日後按情況評估,是否增設為警員日常配置。被問到為何先於港島總區試用,袁永康解釋該區「比較多酒吧」,中區及灣仔等非常多暴力案件,發射器可有效處理現場情況。
袁永康稱,胡椒彈藥不含硬物亦不具穿透性,純屬液態胡椒油樹脂等刺激化學物,不會對目標造成永久傷害。該槍一次最多可連射4劑,有效射程最遠7米,可用於近距離打擊特定暴力目標,發射後會令目標人物的皮膚及黏膜腫脹刺痛、眼晴閉合及咳嗽作嘔等,效果維持最多45分鐘。
軍事專家兼時事評論員黃東表示,新槍藍色水劑彈藥方便警方辨認目標人物,並讓目標短暫癱瘓,而且體積細小方便攜彈。但新槍彈藥較少,不及胡椒球槍可大量連發,大範圍地壓制大量人群。黃東又指,由於警方無公開焦耳數值,令他難以評估新槍威力,但根據影片推斷,應高於民用氣槍上限的兩焦耳,質疑警員近距離發射時會否致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