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來中國持續高壓反腐。中紀委稱,當前金融腐敗存量還未清底,增量仍有發生,而且呈現出政治問題和經濟問題交織、涉案金額高、窩案串案多、危害性大、外溢性強等特點。
中紀委刊登文章稱,從近年來查辦的金融領域腐敗案件看,金融風險背後往往有金融腐敗,金融腐敗容易誘發並加劇金融風險;因此,要深化金融領域反腐敗工作,督促加強金融監管和內部治理,保障防範化解重大金融風險。
文章並指出,在實踐中,紀檢監察機關既打掉金融腐敗的「老鼠」,又護住金融資產的「玉盤」,比如在包商銀行嚴重信用風險系列腐敗案件查辦中,紀檢組等有關部門反覆評估風險,穩妥選擇介入調查時機,同時也做好風險應急預案,防止發生擠兌等次生金融問題。
在處理涉及信貸集中度較高的房地產貸款業務案件時,提示分期逐步收貸,防止驟然抽貸造成企業資金鏈斷裂,引起金融波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