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局長根據《港區國安法》,凍結黎智英持有的壹傳媒(00282)的股份,以及其擁有的三間公司於本地銀行賬戶內的財產。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認為,黎智英作惡多端,多行不義必自斃。仍在還押的他已累積多宗案件候審,更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保安局局長根據法例凍結其財產,可避免有人轉移資金,做法合法、合情、合理。而黎智英一直以來涉勾結外國勢力,漢奸行為人所共知,他創辦的壹傳媒多年來經常以假新聞、偏頗失實的報道不斷抹黑中國及香港,煽動仇恨,用心極其險惡。
葛珮帆促政府徹查壹傳媒集團,若《蘋果日報》觸犯《刑事罪行條例》或國安法法例,應嚴格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