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前年8.18維園流水式集會案,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等人,早前被裁定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並在近日被判囚。歐盟發布聲明,指香港有關事態發展,破壞了信任,令人質疑中國會否恪守其國際承諾,並影響中歐關係。
聲明表示,李柱銘、黎智英等10名民主派人士,在行使受保護的公民權利時,部分人因非暴力行為而被判監,進一步表明香港的民主空間繼續減少,基本自由遭到侵蝕。而根據《基本法》和《中英聯合聲明》,香港的和平集會等基本自由是必須獲得保證。
法官胡雅文昨判處黎智英、李卓人、何秀蘭、梁國雄和區諾軒即時監禁8至18個月不等;李柱銘、吳靄儀、梁耀忠及何俊仁獲緩刑。黎智英及李卓人另涉前年8.31案同日判囚,該案其中2個月刑期分開執行,二人各須服刑共1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