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生涉前年8.31銅鑼灣示威被控暴動罪,今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區院法官姚勳智裁決時指出,當晚有200人左右崇光百貨外聚集、設路障、用鐳射筆照射警員,毫無疑問是非法集結,影響社會安寧構成暴動,但反覆翻查片段,根本看不見如警員供稱,與被告同行的4人中有2人向警員投擲汽油彈,亦無任何汽油彈或火光出現,未能達至毫無合理疑點,裁定被告暴動罪名不成立。
被告葉君誠被控於前年8月31日,在銅鑼灣軒尼詩道崇光百貨一帶,與其他身份不明的人士參與暴動。
葉君誠散庭後表示,諮詢律師意見後,認為律政司上訴基礎薄弱,不擔心律政司會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