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制及內地事務局下午交代《2021年公職(參選及任職)(雜項修訂)條例草案》,要求區議員宣誓,若違反宣誓內容將被取消資格,5年內不得參選。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表示,有關法例一旦通過,4名曾經被依法認定不符合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的現任區議員,應該會失去區議員資格。
曾國衞指出,修例建議,如果過去曾經依法被認定及公布不符合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便不具備區議員的條件,而4人去年被選舉主任裁定不符合擁護及效忠,提名不獲接納,因此條例一旦通過,理論上便會失去有關資格。曾國衞稱,待稍後法例通過後,民政事務局會作出適當跟進。
去年參選立法會選舉時,被選舉主任裁定不符合參選資格的4名現任區議員,包括梁晃維、岑敖暉、袁嘉蔚及鄭達鴻。
對於立法會議員鄭松泰曾在2017年因侮辱國旗罪成,是否也失去參選資格。曾國衞回應稱,個別議員曾經違反法例,也是按整體安排,若曾經有任何拒絕或忽略宣誓、從事任何違誓行為,或者不符合擁護及效忠,基本上由認定那刻開始計,5年內失去當選及參選資格。
至於港澳辦主任夏寶龍有關「愛國者治港」的講話,曾國衞認同完善選舉制度是刻不容緩,指過去各級議會都有「非愛國者」當選,包括鼓吹「攬炒」、包庇暴力的人士,選舉制度有改善空間。他又指,香港可以循「政改五步曲」的程序,修改選舉制度,但中央也可以用「一步曲」方式改革,並非新事物。
曾國衞又指,中央政府列出多項「愛國者」的標準,一方面要堵塞漏洞,維護國家安全,防止國際反華的政治代理人,進入特區政權機關,同一時間要尊重市民的民主權利,確保選舉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