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9月九龍灣淘大商場非法集結案,4名被告分別承認非法集結及傷人等共5項控罪,今早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19至20個月。
聆訊開始前,法庭書記指示戴上黃色印上標語口罩的旁聽人士,須按指示換上法庭提供的口罩,或到視像庭列席聆訊。
練官解釋,法庭不是宣示個人政見的場所,因為見到部分人會戴上印有政治訴求字樣的黃色口罩,不希望法庭變成政治紛爭角力之地,強調不會考慮任何政治取向,故即使是黃色,甚至任何顏色的口罩,法庭均會一視同仁。
練官又指出,明白新聞自由是不可或缺,但片段顯示有4至5名穿反光背心的人圍成半圓形堵塞受害人去路,確實令人產生誤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