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案」中涉及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的鄧棨然及喬映瑜,分別被判囚3年及2年;涉及偷越邊境罪的8名港人則被判囚7個月。
鄧棨然弟弟對港台表示,鄧棨然主要負責駕駛船隻,認為3年刑期太重,質疑鄧棨然是否已觸及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的層次。家屬希望提出上訴,但認為決定權在鄧棨然身上,加上其認罪認罰,相信有一定難度。
他續稱,鄧棨然本身有哮喘及皮膚病,但最擔心是其精神及心理狀況,因已被斷絕與家人往來逾百日,即使有寫信予家人,亦受很大限制。
鄧棨然弟弟指出,內地法院及官派律師仍未聯絡家屬,鄧棨然及喬映瑜有機會被調離鹽田區看守所,暫未知悉他們在何處服刑,亦不知道探監的安排。